从”要武嘛”到大屠杀、人肉宴和十万具白骨上的青铜巨像
发布时间:2026-09-24 | 浏览:1
1981年6月,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通过《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公开 对文革 全盘否定,确立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 反革命集团 利用,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造成全面而严重的危害”。
十年文革被一致公认为 ” 十年浩劫“,其思想根源可追朔到 1957年以“阶级斗争为纲” 和”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的建立 。 然而。由于当时极度的经济困难,这些口号对当时的还没有太大的影响。
随着经济逐渐好转,1962年九月24日,毛泽东提出 “ 阶级斗争必须 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1963年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他 又 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 还号召全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同时期开展的学习雷锋运动,进一步宣扬“对阶级敌人无比仇恨”。
各地开始对所谓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的歧视和迫害愈演愈烈。到了文革初期一步步走向灭绝人性的大屠杀事件。
1966年5月16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 》(《五·一六通知》) 发布 ,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爆发。 同年 8月,北京市部分中学 红卫兵 在 北京市 进行大规模抄家、殴打、屠杀活动。 8月5日,师大女附中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 卞仲耘 被批斗致死,为北京市第一个死于文革批斗的教育工作者。
8月18日, 该校学生 宋彬彬 在 天安门 城楼上为 毛泽东 戴“红卫兵”袖章。得 知她名字 后,毛泽东 说 :“要武嘛。 ”
形势急剧升温, 8月下旬在北京市各城区造成上千人死亡,酿成了所谓“ 红八月 ”。 毛泽东 不仅 反对发出制止打人的《紧急呼吁书》,并在8月23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北京太文明了!”“我看北京乱得不厉害……流氓也是少数,现在不要干涉”。
8月下旬,公安部长 谢富治 在北京市公安局讲话中说到:“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跟他们取得联系,和他们建立感情,供给他们情况,把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
红卫兵此后掀起了殴打屠杀 黑五类 的高潮。 北京市 昌平县 提出了“斩草除根”、“留女不留男”的口号,连只有几个月大的男婴也被打死,各 人民公社 间展开了杀人比赛。
于是,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了一系列疯狂迫害,这里介绍其中五个大规模屠杀。
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 谢富治 的讲话。派出所民警开始向红卫兵提供了管辖区域内的“四类分子” 信息 。8月27日至31日针对“五类分子”大规模屠杀。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地富及其亲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屠杀规模最大的公社是 大辛庄公社 。大辛庄公社屠杀发生在1966年8月31日夜,共有100多人遇害。直到9月1日上午,中共大兴县委派人制止,屠杀方才结束。
屠杀行动经过精心策划,各大队的方法类似。先将要杀的人集中关押,再逐一叫出门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押的人则不知情,直到所有人被杀害为止。杀人方式有的是用棍棒殴打,有的是用 铡刀 铡,有的是用绳子勒死。婴幼儿则一条腿被踩住,另一条腿被劈开,撕成两半。
黎明大队先将“黑五类”中的青年秘密杀害,防止他们举行暴动,然后将老人杀害,最后杀害儿童,婴儿则被撕成两半。妇女们还被打手扒光衣服。打手们到各家搜查,见到儿童就扔到门口的马 路 上,多数儿童被当场摔死。死者均被埋入村北的苇塘。有的儿童没被摔死,从苇塘中往外爬,被打手们用 铁锹 打死扔回苇塘。
中心大队贫协主席自己一个人就用铡刀铡死了16个人。被铡死者的尸体都被塞入一口深井,一直到深井被塞满才停止塞入。过了些天,井内向外泛出白沫和恶臭,村民就将部分尸体打捞出来,埋在苇塘中,然后将井填平了。
黎明大队 还 将活人用绳子套脖子上往苇塘拖,到苇塘时人就已经 被勒 死了。这个苇塘后来被称作“万人坑”。
在马村大队,祖孙二人同时被 活埋 。打手们向二人身上扬土时,被奶奶抱着的小孙子说:“奶奶,迷眼。”奶奶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仅 有 个别 生产大队反对 和抵制 屠杀,如 西白疃大队 、 西梁各庄大队。
9月5日, 两报一刊 发表了《 要文斗,不要武斗 》的社论。 然而,大批北京出发的红卫兵到全国各地进行大规模对“五类分子”的残酷迫害。
1966年底开始爆发全国各地群众组织之间的大武斗,全国大混乱。1967年——1968年在各地驻军介入下成立了各级革委会,社会稍稍安定。
1968年5月13日, 姚文元 把《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文件呈交 毛泽东 。 5月19日,毛泽东批示:“文元同志:建议此件批发全国。在我看过的同类材料中,此件是写得最好的。”196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 中央文革小组 发出《转发毛主席关于〈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的批示的通知》 。 清队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约三千万人被批斗,估计死亡人数50-150万人。 新一轮大屠杀开始了。
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 , 在湖南道县发生大屠杀, 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受道县事件影响,全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分划分:四类分子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 贫下中农 1049人,其他成分411人。其中 未成年人 826人。 被杀人中,年纪最大者78岁,最小者10天。屠杀 手段:1, 枪杀 步枪 、 猎枪 、 鸟铳 、三眼炮等) ; 2. 刀杀(含 马刀 、 大刀 、 柴刀 、梭镖等) ; 3. 沉水 (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称“放排”) ; 4. 炸死(又称“坐土飞机”) ; 5. 丢岩洞(一般都辅以刀杀) ; 6. 活埋 (基本上是埋在废窖里,故又称“下窖”) ; 7. 棍棒打死( 锄头 、铁 耙 、 扁担 等) ; 8. 绳勒 (勒死和吊死) ; 9. 火烧(含熏死) ; 10. 摔死(主要用于未成年的孩子) ; 11. 其它。
钟佩英灭门案是该县滥杀序幕的案件。8月13日晚,该县四马桥区杨家公社郑家大队会议 , 策划了杀害钟佩英的方案。8月15日,召集四类分子(含子女)训话会,会后杀害了钟佩英及分别为18岁和20岁 的 两个儿子。
唐玉家庭出身 中农 ,原小学教师,1957年被打成 右派 ,遣送回乡务农。久隹公社公安特派员蒋白举在唐玉所在大队蹲点时 强奸妇女。 唐玉帮女方写状子举告蒋白。蒋对此怀恨在心。蒋白举带领该公社与会人员共约三、四十人,冲到唐玉的家,乱棒将其打死,丢在水塘里。
桥头公社的周文栋本是转业军人,在回道县当教师后于1957年被划为右派,开除回家务农。他及其妻子和大儿子一家三口被推到地窖里烧死。他尚在家里的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也被周队长抓来扔进该地窖,8岁大的女儿和2岁的小儿子也被活活烧死。周文栋一家五口全被杀后,当晚该生产队的人们就把其家产分光,鸡、鸭、狗、猪等全部杀掉分光吃光。
在杀人潮中,还发生了许多 强奸 甚至 轮奸 案。一些地方的流氓、赌棍借机滋事。有的干部借机报复杀人,致使受害者由 四类分子 扩大到 贫下中农 。 有些地方还用被害人名义发电报给外地工作的子女和亲人,诈称生病,要求他们回来。回到道县后,就被杀害。
1980年12月22日, 胡耀邦 视察湖南,专程去零陵地区听取道县杀人情况的汇报,并明确指示:“对没有处理完的要处理完,主要是对受害者要安置好”。1982年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 江华 (其堂弟在杀人事件中被杀)回故乡时,对道县杀人事件作明确指示:“要严查惩办。” 1985年9月中旬,道县102个遗属到北京上访,先后去过国办信访局、中办信访局,到天安门广场散发传单,试图进去 新华门 时被 中央警卫局 劝退;第二天, 美国之音 报道了此事。10月上旬,84个遗属进京上访,聚集在胡耀邦住地附近 , 堵塞交通达四个小时。
但是,中共湖南省委提出了“宜宽不宜严、宜轻不宜重、宜少不宜多”的指导思想。最终,只有少部分参与大屠杀的犯罪人员受到了法律处罚,并且无人被判 死刑 , 最高获刑10年有期徒刑。
邵阳县大屠杀,又称邵阳“黑杀风”事件, 屠杀发生于1968年7-9月间。根据1974年当地、县联合调查团的统计,全县在抓“黑杀队”运动中,共抓了11,177人,关押7,781人,私设监狱702处,自制镣铐1,587副;其中,322人被杀、669人被逼自杀,共计死亡991人,另有113人致残,而有学者指出邵阳大屠杀实际死亡人达数千人。
1968年8月4日,邵阳县黄塘公社爆发“八·四血案”。起因是地主子弟邓保民被诬陷参与“黑杀队”,被民兵批斗、上私刑,反抗逃跑途中杀死了当地贫协主席邓成茂4岁的小儿子邓四清,导致当地民兵和 生产大队 将邓保民杀死,并将邓保民一家灭门,包括邓保民老婆唐桂姣(45岁)、二女儿邓爱华(18岁) 、大儿子邓超雄(17岁) 、小女儿邓立华(9岁)、小儿子邓少雄( 7岁)。此后,民兵和生产队又追杀一人,并迫使一人自杀,最终该事件共造成9人死亡。“八·四血案”引发了邵阳县全县对“黑杀队”的大屠杀。邵阳县大屠杀使用的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杀人方式包括活埋、石砸、火烧、捆绑沉河淹死、绳索勒死、用锄头或棍棒打死、用铁烙或铁锅烫死、用铁棍压死、用竹子分尸,等等。部分女性死者生前受到凌辱,譬如乳房被割去、阴部被挖去、铁丝穿乳头,等等。杀人者对尸体不加掩埋,甚至不许亲属收尸。后来尸体太多,即采用“水葬”,将尸体弃置于 资江河 中、顺流而下,引发河两岸大量群众聚集观看,而漂流死尸曾堵塞邵阳市自来水厂的抽水机,影响水质,导致市民逾半月不敢饮用 自来水 。此后,邵阳市当局下令邵阳市公安局处理掩埋河中的无名尸体,市公安局招募郊区农民打捞,每捞一具尸体,发一床草席包裹掩埋,并支付10元人民币作为“捞尸”的报酬。
8月下旬起,由于 解放军第47军 的介入,大屠杀才逐渐结束。 文革结束后,邵阳县 按照“特殊情况,宽严适度”的原则,立案查处,查处主要责任人280人,清查后定性处理242人。杀人事件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柴德林政委,早于1977年12月调离了邵阳县,对其草菅人命之罪,未给予任何处理。
1966年8月,云南 镇雄县 发生的屠杀事件是最早的云南文革屠杀事件之一,造成10人死亡。
1967年12月-1968年1月起,在云南 昆明 、 大理州 下关 等地,连续发生大规模的 武斗 事件,打死数百人。1月21日, 康生 、 谢富治 在 京西宾馆 接见了昆明军区和群众代表,要求 解放军第14军 进行镇压。 昆明军区 随即调集 军队 打死当地群众 240余人。
1968年1月, 在所谓 “ 滇西挺进纵队 ”一案中,一次屠杀就有至少200余人死亡。
1 968年1月, 康生 指控云南省委书记赵健民是叛徒,并凭空捏造了一个“国民党云南特务组”。 公安部 部长 谢富治 当场逮捕赵之后,整个云南便爆发起大搜捕。该次事件,共有138万7千余人受到牵连,由“案件”所引发的 大屠杀 导致1万7千余人死亡,另有6万1千多人致残,仅 昆明市 就有1473人被打死、9661人被打残。当时,云南省的总人口为2300万人,受迫害的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约百分之六。
与此同时,对宗教亦实行高压政策,包括 伊斯兰教 在内的 佛教 、 基督宗教 、 道教 等诸教 圣职者 及 信徒 皆受 批斗 , 宗教场所 受到冲击。 红卫兵 禁止回民参加 礼拜 ,查抄焚毁伊斯兰教典籍,批斗 阿訇 及 穆斯林 。1968年8月云南革委会成立后,对民众大肆抓捕、揪斗,被迫害民众逃往沙甸。同年12月,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支左部队进村,大肆搜查外地民众,进行残酷批斗,并驻扎于 沙甸大清真寺 , 在清真寺中吃猪肉,猪骨头丢在水井,宣称“信教就是反对 马列主义 、 毛泽东思想 ,就是反对党的领导”。
1971年,沙甸一些民众上书要求平反并开放清真寺,未得回应。1973年10月,回民自行打开被关闭的清真寺,并遭革委会派兵武装阻挠。1975年起,回族民众与当地政府的冲突加剧。1975年7月29日至8月4日, 解放军 对回族民众的屠杀镇压,共造成了约1600名平民的死亡(866人来自沙甸)、包括300名儿童,伤残近1000人,损毁房屋4400余间。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 改革开放 启动, 中共中央 及 云南省委 为部分云南大屠杀事件中的受害者进行了平反,包括 赵健民 本人。1978年9月8日,“赵建民国民党云南特务组计划”与“滇西挺进纵队”一同被平反, 中共中央 、 云南省委 、昆明军区认定这两起案件为政治“假案”,并为受害人平反、恢复名誉。
1979年2月,沙甸事件亦获得平反,不再被定义为“武装叛乱”,当地政府对错误进行了检讨。
1967年秋冬(年底)至1968年春,主要在广西农村地区 开始了屠杀事件 ,受害者多为 四类分子 及其子女、家属,也包括一些 对立 观点 者 。 仅 灵山县 杀 死2,900多人。
1968年4月,广州军区司令员 黄永胜 内定 一群众组织为 反动组织,与此同时,韦国清等人炮制了 所谓 “ 中华民国 反共救国团”, 大肆 鼓动检举揭发以及“剿灭反共救国团匪徒”。1968年春夏,广西各县大部分已成立 革命委员会 ,以“保卫红色政权”和抓捕“反共救国团”名义有组织有计划 杀 人,多数杀戮是在各县革委会领导下进行的。
1968年7-8月,向城市开刀,集中 南宁 、 桂林 二市。导致桂林市和 桂林地区 12个县内共一万余人被枪杀、打死或逼死。
1980年代 中国大陆 官方统计 共计 死亡人数为10-15万。
1968年的血腥夏天, 香港 、 澳门 的人都 看到, 从 西江 滚滚而下漂出 珠江口 的尸体 。 一位少年时居住在佛山的人说,那时候他们天天看到西江江面上漂流下来的尸体。有一天孩子们看到一根树干漂流在江面上,就去打捞。拉近后才发现,有一女人和孩子两人的尸体绑在树干水面下。孩子们吓得都逃回了家。
· 大屠杀的屠杀方式包括砍头、棒打、 活埋 、石砸、水淹、开水浇灌、集体屠杀、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零刀剐、炸药炸、轮奸后捅死、绑在铁轨上让火车轧死等等。 蒙山县 一个村连吃奶的孩子也不放过。先杀其父母,后用绳索往孩子们脖子上一套,拖上就走。案卷上凶手们的供词:“我们套上就跑,背后大路上尘土飞扬。……”没到地方,孩子们大多已被勒死、拖死,连哭都没哭一声。把孩子们扔进一废弃的防空壕,再抱起大石往里砸……。
· 柳州 钢铁厂“联指”头目岑国荣等人 将一名叫做 黄日高 的人 的背上绑上炸药,一按电钮,炸得黄骨肉横飞,还美其名曰“天女散花”,以此取乐。
更令人发指的是竟然出现大规模吃人,经 三个阶段 发展规模越来越大 :
一、开始阶段:偷偷摸摸。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 案例 :杀人凶手们深夜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割回来一看竟是肺 , 战战兢兢再去。
二、高潮阶段: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 如果 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 , 心肝 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余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 人肉狂宴 场面盛大。
三、疯狂阶段: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蜂拥而上,掣出菜刀匕首,拽住肉便割 , 大饱口福。
令人发指的恐怖 吃人 事件 遍布广西27个县 。
在 浦北县 ,这个县总共有35个人被杀、被吃,大多数是地富及其子女。
武宣总共有七十多名受害者被吃下肚 。
1968年,一位 武宣县 中学的地理老师吴淑芳被学生打死,尸体被移至 黔江 边,学生拿枪强迫另一名老师将吴淑芳的心和肝取出,此后学生将内脏拿回学校,烧烤进食。
有一个所谓的 五类分子 ,活活被打死了。他有两个孩子,一个11岁,一个14岁,竟然把他 和 两个儿子 都 杀了吃了。
有一个叫刘正坚的,全家被杀绝,他的女儿叫刘秀兰,当时只有17岁,被9个武装民兵轮奸19次,然后被剖腹取肝,还割下她的乳房吃掉。
因在 大饥荒 中偷一袋大米被判刑七年的周石安,刚从 劳改 营释放回家。 其弟 周伟安已被杀害、切块、分食,头和一条腿放在市场里展示。人们宣称,周石安“是回来报仇的”,一把五英寸的刀切开他的胸膛。此时他还活着。一名地方领导挖出他的心和肝,其他村民把受害者分食到只剩下骨头。
1967年整年以及1968年,一些小镇里 吃人还有 仪式性,光 杀死还 不够, 对阶级敌人要无比仇恨, 还要吃他的心 。 有一些记载非常详细的仪式性食人事件。 在进食阶级敌人时 还有 等级制度。领导可享用心和肝、混着猪肉吃,而普通村民只能啃食受害者的手臂和大腿 。
依据中国作家 郑义 私下运到海外的部分官方档案显示,至少137人在 这段时间 被吃,参与食用尸体的人数可能达数千人。档案记载,吃人的方式包括晚饭后点心、将肉切成片并举办大型聚会、将人肉分成几大块给每个人带回家煮、烧烤人肝,等等。
而 学者引述广西民间调查,有名有姓的被害人有421人被吃,不同调查都显示全广西约有30个县市发生过“人吃人”事件。
1968年夏,武宣县老干部王祖鉴等人通过内部渠道,向中央递送了吃人事件的报告,该报告后来刊登在《 人民日报 》 内参 上发给省军级官员。
中共中央及中国政府特别调查组成员、公安部干部晏乐斌的记录 :
1968年,武宣县被分尸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心、人肝。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墟,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活活杀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大补”。这种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 武宣 、 武鸣 、 上思 、 贵县 、 钦州 、 桂平 、 凌云 等县都有发生。
灵山县 谭墟公社里屋大队侯国震之前当过土匪杀过人,先后8次参加打砸抢杀,捉了6名教师,亲自打死了3人,取肝6副,卖了36元(后仅判刑10年)。贵县,1968年8月一次在南门外江边杀死十几人,全部被剖腹挖肝,由执行枪毙的刽子手炒吃下酒。该县思阳公社民兵营长黄必友,杀人后将胆取出晒干后当作熊胆出卖。
上思县革委会成立后,1968年9月1日县“三代会”在平山广场召开杀人大会,十多名被活活打死。散会以后,县革委会委员黎郝,将打死的十几名死者尸体,全部剖腹,将心肝挖出来,拿到县革委会食堂炒熟后给“三代会”代表下酒。南宁市徐振武的群众来信反映:“‘文革’期间,武宣、上思、灵山等县发生过吃人肉、吃人肝事件。武鸣县吃了29个人,副县长覃炳刚同志被打晕后,拉去开膛时,因人太瘦,周身无肉,又被拖出去丢在野外,遇救幸免”。
文革结束后,大批人士不断赴 北京 上访,反映广西文革期间的屠杀及人吃人事件。自1981年起, 中共中央 领导人 胡耀邦 、 习仲勋 等先后派出三个工作组去广西进行调查,历时近5年。
1981年4月, 中央 派出20多人的调查组。1981年6月,调查结束,根据汇报认为死亡人数不少于10万人,而干部和普通民众认为的死亡人数分别有20万、有50万之说。
1983年3月, 中共中央 派出一个40人的工作组前往广西。1984年1月,中共中央工作组最终统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革期间 非正常死亡 的有名有姓有地址的人数为8.97万人,失踪2万余人,无名无姓的死者3万多人。
据《 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 》一书中引用的中共广西区委整党领导小组的统计结果,共有包括1.8万国家干部在内的5.3万余人被法办或处分,至少10名组织或积极参与杀人者被判处死刑。其中在 武宣县 有15人被 起诉 、最高被判 有期徒刑 14年,91名参与吃人事件的 中国共产党 党员被开除党籍。
然而, 一位广西大屠杀的研究者访问当年的那些食人者,没一个忏悔的,众口一词地说,当年就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如果他不杀那些人,那些人就会杀了自己。
这段时间 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的 韦国清 , 按理应承担最大责任,而且正是 1968年4月, 他 炮制了 所谓 “ 中华民国 反共救国团”, 大肆 鼓动检举揭发以及“剿灭反共救国团匪徒” , 是一位始作俑者。 他 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兰阶 ] 私下谈话时,说 到承认 广西“文革”中死了15万人。 然而,他对 中央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过程中,将吃人肉者一律开除党籍和干籍的做法非常不满,曾反问道:“为什么吃过人的人不能继续当干部?” 与中央决定唱反调。
这五次大屠杀事件中,屠杀规模从上千人发展到上万人,甚至十万多人。虽然在规模上还比不上希特勒纳粹的的大屠杀,但手段之残忍却远远超过勒纳粹。犹太人被杀或者是一枪毙命,或者是关进毒气室,几分钟就失去了知觉。而这五次大屠杀的罹难者,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受尽了非人的痛苦折磨,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死去。还甚至出现了人类数千年都未有的最原始最野蛮的大规模吃人肉事件。
确实应该把文革定性为中华民族的遭受重大灾难和浩劫。
韦国清 1966年11月任 广州军区 第一政治委员。1968年8月任广西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1969年4月任 中共中央军委 委员。1973年8月当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5年1月当选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10月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1977年8月任中央军委常委、总政治部主任。1979年2月任中央军委副秘书长。他在军内先后发起了“ 兴无灭资 ”运动、批判《 苦恋 》的风波。
韦国清也是中共八届候补中央委员、中央委员,九至十二届中央委员、十至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四至七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四、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一至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 [26] 。1988年7月被授予一级 红星功勋荣誉章 。
直至 1980年代,广西地区除 两个凡是 外,多一个凡是,即“凡是韦国清同志批示的、指示的都要坚决照办”。
韦国清于 1989年6月14日病逝于 北京 。
至今,韦国清铜像屹立在壮乡英雄文化园中央。铜像采用高纯度黄铜制作,总高度7米,人物高度5米。
还颁发了《韦国清同志诞生100周年》纪念邮票一套两枚, 面值 均为1.20元。纪念邮票规格为30毫米X40毫米,整版12枚,以韦国清不同时期的肖像为主图,分别表现“长征中的韦国清”和“主政广西时期的韦国清”。
附二.文革时期重大屠杀事件列表:
“ 大兴屠杀 ”、“昌平屠杀”
清洗“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 ”成员
针对 彭湃 后代、家属及相关人士
以 阳江县 、 阳春县 为主 。
瑞金县 、 兴国县 、 于都县 等地
大多数为 回族 ,300名儿童
除了上表中所列的比较集中于某地区的屠杀案例外,还有包括文革在内的广泛遍布于全国大规模迫害致死的各种运动。